一、婚内财产由谁举证
婚内财产举证责任分配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主张某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需承担初步举证责任,比如提供财产来源、购买时间等相关线索。若涉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主张权利的一方无需承担过重举证责任。此时,另一方若否认,需对财产的去向等作出合理说明并承担举证责任。在实际诉讼中,法官会综合案件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以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审理。总之,婚内财产举证责任并非固定模式,要依具体事实和证据状况来判定。
二、婚内财产由谁支配
婚内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原则上,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日常生活中,双方可协商确定由谁具体支配。通常情况下,家庭的日常开销等可以由双方共同认可的一方进行管理支配。
若涉及重大财产处分,如房产买卖、大额投资等,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并共同作出决定。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若另一方主张权利,该处分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
不过,夫妻也可通过书面约定财产的归属及支配方式,排除法定的共同共有规则。只要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即为有效,依约定确定财产支配权归属。
三、婚内财产由各自支配吗
婚内财产的支配问题较为复杂。一般而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若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共同财产制下,并非完全由各自随意支配。重大财产处分等应协商一致,否则可能损害另一方权益。例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夫妻共同房产,另一方有权主张该买卖行为无效。
当然,夫妻也可通过书面约定婚内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样财产就由各自支配。此约定需符合自愿、公平原则,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总之,若无特别约定,婚内财产不能简单说由各自支配;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若对婚内财产支配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内财产由谁举证”是离婚财产分割中易被忽略的实操问题,除了明确“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规则,还涉及证据收集的细节。比如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收益、一方名下的理财账户,哪些需提供原始凭证?若对方转移婚内财产,该如何举证其转移轨迹?很多当事人因不熟悉举证标准,导致部分财产无法被认定分割。如果您正面临举证难、不确定证据效力,或想了解隐藏财产的举证技巧,别再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针对性解答您的举证困惑,帮您保障合法财产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