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哪些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以下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如结婚登记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其购买时间可通过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
2.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像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工伤赔偿款等,具有特定人身属性,仅归一方所有。
3.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比如遗嘱写明某套房产由夫妻中一方继承,或赠与合同明确某笔财产只赠与一方。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个人属性且仅供一方使用,如男士专用剃须刀、女士专用化妆品等。
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这需结合具体法律和实际情况判断。
二、离婚哪些不是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结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如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等。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明确由一方继承或赠与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仅供一方使用的具有个人属性的物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包括特殊纪念意义且明确仅与一方相关的财产等。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需准确区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以确保公平合理分配。对于财产性质存在争议的,可通过法律程序,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三、离婚哪些不算财产
离婚时,以下财产通常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一方的婚前财产,这类财产是结婚前就取得的,不因婚姻关系延续而转化;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因其具有特定人身属性,专属于受损害一方;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特定个人属性;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由法律和实际情况认定。需注意,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前财产归属,有约定从约定。
当厘清离婚哪些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时,还有几个容易混淆的细节需要注意。比如婚前一方全款购置的房产,若婚后未加名且无共同还贷,通常属于个人财产,但需保留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举证材料;再如婚后一方因工伤、交通事故获得的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因具有人身专属性,也不属于共同财产分割范围。若你对婚前财产举证、婚后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边界仍有疑问,或是需结合自身情况判断具体财产性质,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精准解析,帮你明确自身权益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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