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内财产约定一方不承认怎么办
婚内财产约定一方不承认,可按以下方式处理。首先,要确定该约定是否符合法定生效要件,即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若符合,它就是有效的。
若一方不承认,另一方需收集证据,比如书面协议原件、签订协议时的录音录像、见证人的证言等,以证明约定存在且合法有效。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婚内财产约定的效力,法院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若能证明约定有效,法院会支持按照约定分割财产。
二、婚内财产约定有补偿吗
婚内财产约定本身一般不存在直接的“补偿”。婚内财产约定是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等问题达成的协议。
如果一方因婚内财产约定导致在财产权益上明显受损,比如约定后一方失去了原本可期待的财产利益等,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在离婚等涉及财产分割时,法院会基于公平原则适当考虑给予一定倾斜。但这并非基于婚内财产约定本身的补偿,而是综合各种因素对财产分割进行衡平。
比如,一方为家庭付出较多义务,而婚内财产约定使该方在财产分配上处于不利,离婚时法院可能会酌情多分给该方一些财产。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证据,由法院依职权判定。
三、婚内财产约定与夫妻赠与如何区分
婚内财产约定与夫妻赠与存在明显区别。
从定义看,婚内财产约定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管理等事项进行约定;夫妻赠与则是一方将个人财产无偿给予另一方。
在法律性质上,婚内财产约定是一种契约行为,是对财产权属的重新分配,改变财产的共有状态;夫妻赠与是单务合同行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财产给予。
就生效要件而言,婚内财产约定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法,自双方签字即生效;夫妻赠与中,动产交付生效,不动产需办理过户登记才生效,未过户前赠与人在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除外。
举证责任方面,婚内财产约定纠纷中,主张按约定处理财产的一方需证明约定存在;夫妻赠与纠纷里,受赠方要证明赠与行为存在。
当遇到婚内财产约定一方不承认怎么办的情况时,首先要明确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约定需以书面形式订立,且双方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若一方否认,需先梳理现有证据。比如是否留存书面协议原件、双方关于约定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这些都可能成为认定约定效力的关键。此外,若约定涉及房产等重大财产,还需注意是否办理了相应的登记手续,避免因登记缺失影响权益实现。如果您对婚内财产约定的效力认定、证据收集方法,或是后续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仍有疑问,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