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是否必然会进行量刑
检察院并非必然进行量刑。在刑事诉讼中,量刑建议是检察院的一项重要职能,但不是必经程序。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检察院可以提出量刑建议。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检察院一般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在所有案件里检察院都要进行量刑。对于一些事实复杂、证据存在争议的案件,检察院可能暂不提出具体量刑建议,待案件进一步审理明确情况后再作考量;或者某些简单轻微案件,检察院认为无需提出量刑建议的,也可不提出。最终的量刑权属于人民法院,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独立作出判决。
二、检察院是否能判刑该如何判
检察院不能判刑,判刑是人民法院的职权。
检察院主要负责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法院提出指控,请求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审判。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承担着审查起诉、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等职责。
法院是审判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院会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审理。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全面审查证据和事实。之后,法院按照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适用相应的法律条款,作出有罪或无罪判决以及具体的刑罚,如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
三、检察院是否有权认定累犯行为
检察院有权认定累犯行为。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会对犯罪嫌疑人的过往犯罪记录等进行审查判断。若发现犯罪嫌疑人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即前后罪都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会在起诉书中认定其累犯情节,并向法院提出相应指控。法院会根据检察院的指控及相关证据,对是否构成累犯进行最终判定。所以检察院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累犯行为的认定起着重要的审查和指控作用。
检察院是否必然会进行量刑?在司法实践中,检察院并非必然直接给出固定量刑,多数会结合案件情节、被告人认罪认罚等情况提出幅度刑建议,比如“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此外,若当事人对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存在异议,该如何通过辩护程序提出合理诉求?还有,量刑建议与法院最终判决的衔接也需关注。法院会综合案件事实、证据及控辩双方意见依法裁判,并非完全照搬量刑建议。如果您对量刑建议的适用情形、异议处理方式,或是自身案件中检察院是否会提出量刑建议等问题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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