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公司破产后,债务由谁来承担
有限公司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通俗来讲,公司破产时,先以公司自身资产偿债。若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股东一般无需额外掏钱偿债,仅在未足额出资等法定情形下,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是基于有限责任制度,旨在保护股东利益,鼓励投资创业,同时让债权人知晓公司经营风险,自行评估交易。
二、有限公司破产申请后是否需缴纳房租
有限公司进入破产申请程序后,仍需缴纳必要房租。
破产申请受理前,公司作为合同相对方,有义务依约履行支付房租的合同义务。若在此期间拖欠房租,出租方可主张债权。破产申请受理后,企业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权归管理人。对于维持企业基本运营所必需的房租等费用,经管理人审查认为合理的,可由债务人财产支付。但如果该房租并非维持企业基本运营所需,或属于可撤销的个别清偿行为范畴等特殊情况,则另当别论。总之,有限公司破产申请后是否缴纳房租要综合具体情况,依据破产法及相关规定来判定,关键在于是否为维持企业继续经营所必要。
三、有限公司破产,该由谁来承担债务
有限公司破产时,以公司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股东通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具体而言,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由管理人清理公司财产,变价后用于清偿债务。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按法定顺序清偿,包括职工工资、社保费用、税款等,最后才是普通债权。
股东一般情况下仅在未足额缴纳出资等法定情形下,才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等额外责任。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总之,有限公司破产债务原则上先由公司财产承担,特殊情况股东才担责。
有限公司破产后,债务由谁来承担是不少企业经营者关注的核心问题,但实际中还有两个关键延伸疑问需厘清:其一,若股东存在未按章程足额出资、抽逃出资,或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等情形,是否需对公司未清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其二,破产清算时,职工工资、社保费用、税款等优先债权与普通债务的清偿顺序有何具体规定?这些细节直接影响债务清偿的最终走向。如果您正面临公司破产相关事宜,对股东责任认定、清算流程中的债务处理还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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