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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时能否追究老板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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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3 · 1472人看过
导读:公司破产时,通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但存在三种特殊情形可追究老板个人财产:一是滥用公司法人地位、股东有限责任逃债,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刺破公司面纱);二是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出资,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担补充赔偿责任;三是公司与老板财产混同。需审查是否存在上述法定情形确定。
公司破产时能否追究老板个人财产

一、公司破产时能否追究老板个人财产

公司破产时,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存在特殊情形可追究老板个人财产。

若老板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可适用“刺破公司面纱”制度,让老板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还有,老板若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等,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另外,若公司财产与老板个人财产混同,无法区分时,也可能被认定需以老板个人财产偿债。总之,需具体审查是否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才能确定能否追究老板个人财产。

二、公司破产时股东是否要担连带责任

一般情况下,公司破产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无需担连带责任。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需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总之,判断股东是否担连带责任关键看是否存在上述法定特殊情形,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三、公司破产时法人是否要承担债务

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破产时,若法人(这里应指法定代表人)不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等情形,法定代表人个人通常无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但存在特殊情况,若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法定代表人实施了转移公司资产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要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此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法定代表人是该一人公司股东,可能需担责。

公司破产时能否追究老板个人财产,并非绝对不能。核心在于老板是否违反公司法规定,比如存在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或利用公司法人地位转移资产、公私财产混同、损害债权人利益等“公司人格否认”的法定情形。若符合这些条件,即便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债权人仍可突破“有限责任”向老板主张个人财产清偿债务;反之,若公司运营规范、老板已履行出资义务,则不能追责其个人财产。若你正涉及公司破产纠纷,不确定老板是否存在可追责情形,或对破产清算中个人财产的界定、追责流程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分析,帮你理清权益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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