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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分配额提存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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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3 · 1192人看过
导读:破产财产分配额提存期限因情况而异:附生效/解除条件的债权,最后分配公告日条件未成就或解除成就的,提存额分给其他债权人,成就则交付债权人;债权人未受领的,自最后分配公告日起满2个月不领视为放弃,提存额分给其他;诉讼仲裁未决债权,自破产程序终结日起满2年不能受领的,提存额分给其他债权人。
破产财产分配额提存期限是多久

一、破产财产分配额提存期限是多久

对于破产财产分配额提存期限,因情况不同而有别。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将其分配额提存。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解除条件成就的,提存的分配额应分配给其他债权人;生效条件成就的,提存的分配额交付给债权人。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提存后,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两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破产财产分配时,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将其分配额提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两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二、破产财产分配担保如何进行

破产财产分配时,对担保债权的处理遵循法定顺序。已设定担保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但担保权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当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若不足以清偿债务,未受清偿部分作为普通债权,依照普通债权的清偿顺序受偿。

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中,应先拨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才对担保债权进行清偿。担保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若担保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利,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三、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是什么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如下: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前者如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等,后者如因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等,这两者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若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先行清偿破产费用;若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共益债务,按比例清偿。

之后按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权:第一顺序为职工债权,包括拖欠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第二顺序是欠缴的除职工债权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第三顺序是普通破产债权。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比例分配。

当我们聚焦“破产财产分配额提存期限是多久”时,除了法定的提存期间(通常与破产程序推进同步),还需知晓提存后的关键后续。若债权人自提存之日起满五年未领取,该分配额将归破产企业剩余财产或上缴国库,提存期间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相关费用由其承担。实践中,不少债权人因疏忽错过领取时机,或对提存流程、证明材料要求存在困惑。如果您正涉及破产财产分配事宜,对提存期限的具体起算点、逾期后的救济途径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精准梳理,避免因信息盲区错失应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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