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六年后能否分割财产
1.离婚六年后通常还能分割财产。若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另一方财产权益的行为,另一方发现后三年内可请求重新分割。即便离婚已六年,只要在发现行为的三年内,就能主张权利。
2.若离婚协议存在财产分割问题,像漏分财产等,且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情况,超过三年再要求分割可能败诉。分割与否要结合财产状况和未分割原因判断。
二、离婚六年后还能重新分割财产吗
1.通常离婚六年后不能重新分割财产。若离婚时无未处理财产,且另一方无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已过再次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
2.若一方发现另一方离婚时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自知道受损日起三年内,可请求法院再次分割。
3.若离婚时有未处理的共同财产,可随时要求分割。需先确认情况,再判断能否重新分割。
三、离婚六年后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1.离婚六年后的财产分割协议通常有效。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愿,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成立即生效。
2.若认为协议有欺诈、胁迫等情况,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离婚六年一般已过此期限,撤销权消灭。
3.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起诉要求其履行。若协议涉及隐匿、转移等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另一方发现后三年内可请求再次分割。
离婚六年后能否分割财产?其实并非绝对不能,关键看是否存在法定情形。比如离婚时对方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当时遗漏了部分共同财产未分割。若有证据证明这些情况,即使过了六年,仍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此外,若涉及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债务,后续也可能因债务纠纷牵连财产分割问题。如果您不确定自己是否符合上述情形,或是想了解如何收集证据、起诉流程等细节,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厘清问题、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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