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之后还能不能享受村民待遇
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若离婚后户口仍在原村集体,且未获得其他替代性的村民待遇安置,理论上仍可能享有部分村民待遇。
比如涉及土地承包收益分配等,只要其符合村集体关于该待遇的分配条件和程序,就不应被剥夺。但如果村集体通过合法程序制定了明确规定,将离婚作为排除享受村民待遇的情形之一,且该规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可能无法继续享受。
关键在于村集体的相关规定以及离婚后当事人在村集体中的实际权益状态。若因离婚待遇问题产生纠纷,可先与村集体协商,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离婚之后还能不能再要财产
离婚后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再主张分割财产。
若离婚时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离婚后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法院通常会受理并依法分割。
若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另一方发现后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三年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若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另一方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可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三、离婚之后还能不能起诉家务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仍可起诉家务补偿。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若离婚时未提出家务补偿请求,离婚后发现符合上述情形的,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内起诉。需注意收集自己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相关证据,如照顾孩子的记录、照料老人的支出凭证、协助对方工作的相关材料等,以便在诉讼中支持自己的主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于离婚之后还能不能享受村民待遇的问题,实际中常涉及户籍与集体成员资格的认定细节。比如离婚后户籍仍留在原村集体,是否能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延续、集体收益(如征地补偿款、集体分红)的分配?部分村集体可能以婚姻关系变化为由排除待遇,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若遇到村集体不认可村民待遇的纠纷,该如何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维护自身权益?此外,再婚或户籍迁移后,是否会影响后续的村民待遇享受?如果您正面临类似困惑,比如具体权益如何落实、纠纷怎么解决,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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