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批准逮捕后究竟由谁来执行
法院批准逮捕后,由公安机关来执行逮捕。
逮捕是一种极为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经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会立即执行逮捕,将犯罪嫌疑人予以羁押。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必须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捺指印,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后,应当及时通知被逮捕人家属。
二、法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何时执行
法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应立即执行。依据法律规定,对于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决定逮捕法律文书后,必须马上执行逮捕,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逮捕的人民法院。
执行逮捕时,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若未能及时通知,应在执行回执上注明原因。
三、法院批准逮捕的程序是什么
法院批准逮捕主要涉及决定逮捕程序。一般情况如下:
在审理阶段,法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认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决定逮捕。
对于人民检察院未采取逮捕措施的被告人,法院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经院长批准后,作出逮捕决定。决定逮捕后,法院应将逮捕决定书等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后,应及时将执行回执送达法院。如果未能执行,也应将回执送达法院,并写明未能执行的原因。
若被告人已在押,法院应在作出决定后通知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
法院批准逮捕后究竟由谁来执行?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公安机关负责执行,但实践中还有不少关联细节需要注意。比如,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需出示逮捕证,且应当在逮捕后的24小时内讯问被逮捕人,同时及时通知其家属(存在有碍侦查情形除外);另外,若被逮捕人的近亲属对逮捕决定有异议,或想了解案件后续侦查、提请审查起诉等流程,往往容易因不熟悉程序而无从下手。如果您正面临相关案件,或对逮捕后的权利保障、程序推进等问题存在困惑,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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