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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申请后诉讼债务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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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2 · 1342人看过
导读:公司破产申请受理后,未审结的债务诉讼中止,管理人接管财产后继续;债权人需在申报期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含数额、担保及证据),未到期债权视为到期,附利息债权停止计息;债务人的保证人/连带债务人依是否代偿分别以求偿权或将来求偿权申报;未申报债权不得按破产程序行权。
公司破产申请后诉讼债务咋处理

一、公司破产申请后诉讼债务咋处理

公司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的诉讼按如下方式处理。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相关债务诉讼已开始但未审结,应中止。待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后,该诉讼继续进行。

债权人需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相关证据。未到期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其他连带债务人,已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破产程序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公司破产申请后债务该怎么处理

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后,进入破产程序,债务按以下方式处理。首先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管理人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评估和变价。然后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第一顺序为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即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利益而支出的费用和因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等。第二顺序是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及法定补偿金。第三顺序是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则按照比例分配。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务不再清偿。

三、公司破产申请后还能否再开公司

一般情况下,公司破产申请后,法定代表人等人员通常仍能再开公司,但存在一定限制情形。

若之前公司破产是因经营不善等正常商业风险导致,法律并不禁止相关人员另行设立新公司。然而,依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此外,若存在未了结的债务纠纷、在破产程序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等,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开办新公司。所以,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具备再开公司的资格。

在探讨公司破产申请后诉讼债务咋处理时,很多人容易忽略几个关键细节:已进入诉讼程序但尚未审结的债务纠纷,破产管理人会依法接管案件,根据破产法规定评估是否继续诉讼、和解或撤诉;而已经法院判决确认的债务,需及时纳入破产债权申报范围,按法定清偿顺序(优先债权、普通债权等)参与分配,但如果存在虚假诉讼、超过诉讼时效或不属于破产债权范围的债务,可能无法获得清偿。若您正面临公司破产中诉讼债务的具体问题,比如未决诉讼如何推进、债权申报需要哪些材料,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理清流程、规避风险,快速解决实际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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