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罪并罚法定最高刑追溯时间是多久
数罪并罚时追溯期限需根据各罪分别确定。依据法律,犯罪经过一定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经过二十年。
若数罪中有不同追诉期限,应分别计算。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前罪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算。所以,数罪并罚没有统一的法定最高刑追溯时间,需按各罪具体情况判断。
二、数罪并罚法律如何规定的
数罪并罚指一人犯数罪,人民法院对其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依照法定原则,决定应执行刑罚。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若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应先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再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上述原则决定执行刑罚,已执行的刑期应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内。若又犯新罪,应先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再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上述原则决定执行刑罚。
三、数罪并罚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数罪并罚指一人犯数罪,法院对其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依法定原则,决定应执行刑罚。法律规定如下: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超三年,拘役最高不超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超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超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或又犯新罪,分别按“先并后减”“先减后并”方法并罚。
数罪并罚法定最高刑追溯时间是多久,并非仅看单个罪名的法定最高刑,还要结合数罪并罚后的实际情况判断。比如单个罪名法定最高刑为10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5年时,追溯时效通常按15年计算;若数罪中各罪名法定最高刑不同,追溯时效起算点需分别针对每个罪名,若其中一个未过时效则整体仍可追诉。另外,若在追溯时效内已被立案侦查,即便后续超过时效,也不受限制。如果您涉及的案件存在数罪并罚情形,对追溯时效的具体认定仍有困惑,比如自身案件是否已过追诉期、如何举证时效问题,点击网页底部“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可为您详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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