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约定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离婚约定通常指离婚协议,其法律效力认定需从以下方面考量。首先,协议主体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是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前提。其次,意思表示要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即双方是在自愿、平等基础上签订协议。再者,内容要合法,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比如不能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约定财产分割。离婚协议经双方签字成立,但生效需以办理离婚登记为条件。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协议未生效,任何一方可反悔。完成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
二、离婚约定的抚养费不够,能要求增加吗
可以要求增加。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若出现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正当理由,子女可要求增加。比如孩子突发重大疾病,所需医疗费用远超原定抚养费可负担范围。
要求增加抚养费,可先与对方协商,以协议方式提高数额。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存在需要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如孩子的医疗费用清单、学费缴纳凭证等。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对方经济能力等因素判决是否增加及增加的数额。
三、离婚约定的抚养费可以增加吗
离婚约定的抚养费可以增加。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子女在必要时可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若存在以下情形,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母增加抚养费,法院会予以支持:一是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是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是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如物价上涨等。
要求增加抚养费,可先由父母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子女可作为原告,以直接抚养方为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增加抚养费。
离婚约定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其实并非仅取决于双方签字确认,还需结合具体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来判断。实践中,不少人关心的离婚约定中财产分割与法定分割规则的冲突、子女抚养权约定的后续变更可能性,都是其效力认定的延伸问题。比如,若离婚约定中明确将夫妻共同房产赠与子女,但未办理过户手续,该赠与条款是否有效?又如,约定一方放弃所有财产却需承担全部债务,是否因违反公平原则而被认定无效?这些细节往往影响约定的最终约束力。如果您对离婚约定的具体条款效力、如何避免约定无效等问题还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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