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责任认定书出具多久后能复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复核机关会在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所以,交通责任认定书出具三日内可申请复议,要注意按规定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二、交通责任认定划分后,保险理赔怎么操作
交通责任认定划分后,保险理赔一般如下操作:
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立即向承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准备理赔材料:通常需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定损单、维修发票、医疗费用清单等相关单证。
保险公司定损:会安排专业人员对事故损失进行核定。
协商赔偿事宜:若双方对赔偿无争议,保险公司会按合同约定进行赔付。赔偿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的相关费用等。
领取赔款:资料审核通过后,被保险人可通过转账等方式领取保险赔款。
不同保险公司及具体险种的理赔流程可能存在差异,建议详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并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确保理赔顺利进行。
三、交通责任认定书超60天该如何处理
一般情况下,交警部门应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如果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交通责任认定书超60天仍未出具,当事人可向其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要求督促尽快作出认定。上级部门会对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责令原办案单位及时出具认定书。
另外,当事人也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若对交警部门迟迟不出具认定书的行为不服,可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尽快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责任认定书出具多久后能复议,除了明确法定的申请期限(通常为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还有不少细节值得关注。比如申请复议需准备哪些材料?事故认定书原件、个人身份证明、佐证责任的证据(如行车记录仪录像、现场证人证言)必不可少;复议期间是否影响赔偿协商?若对复议结果仍有争议,后续民事诉讼需注意哪些要点?如果你对这些延伸问题存疑,或是需要了解具体复议流程、材料整理规范,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为你提供针对性解答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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