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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结案后在拘留所能不能见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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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1 · 1987人看过
导读:刑事结案后剩余刑期三个月以下的被拘留人员,在拘留所执行刑罚期间家属可会见。需经办案机关同意、公安机关批准,提交会见申请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间、场所会见;不同拘留所要求有差异,建议提前联系了解详情。
刑事结案后在拘留所能不能见家属

一、刑事结案后在拘留所能不能见家属

刑事结案后若被拘留人员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会在拘留所执行刑罚。在此期间家属可以会见。根据相关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家属进行会见时,要向拘留所提交会见申请,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场所进行会见。不过不同拘留所可能在具体程序和要求上存在差异,建议提前联系拘留所了解详细信息,按要求准备材料前往会见。

二、刑事结案后是否可以再立案

刑事结案后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再立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若出现新的证据、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等情形,就有可能再次立案。

例如,原案处理时未发现新的犯罪嫌疑人,后续有证据指向新嫌疑人,或者原认定的事实有重大遗漏等情况,司法机关会启动重新立案程序。但如果是基于同一事实、同一证据且经过司法机关审查处理,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的情况下,通常不会再立案。因为遵循“一事不再理”原则,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和对当事人的重复追诉。所以,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新情况、新证据等符合再次立案的法定条件。

三、刑事结案后可以再立案吗

刑事结案后是否能再立案,需分情况看。如果是因证据不足,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法院判决无罪结案的,之后发现了新的证据,且该证据能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符合立案条件,是可以再立案的。

若是经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结案,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同一事实一般不能就相同罪名再次立案。但如果发现有遗漏罪行或新的犯罪事实,与已结案件并非同一事实,或存在审判监督程序规定的情形,如原判决确有错误等,可依法重新启动立案程序。总之,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证据、法律规定等来判定能否再立案。

刑事结案后在拘留所能不能见家属,除了明确结案状态外,还需留意会见的具体实操细节。比如,多数拘留所要求家属会见前提前通过电话或线上渠道预约,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与被会见人的关系证明及刑事结案文书等材料;若被会见人涉及未履行的民事赔偿义务,部分拘留所可能会同步告知家属后续衔接的注意事项。如果您正面临刑事结案后会见家属的实际问题,比如不确定所需材料清单、预约渠道,或是对会见时间限制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理清细节,避免跑空或遗漏关键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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