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存续期间分的财产如何处理
婚姻存续期间所分财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方式如下:若双方协商一致,可按约定分割,比如一方自愿放弃部分份额等。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通常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实践中,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如双方对家庭贡献大小、财产来源等。像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姻存续期间获得财产如何分配
婚姻存续期间获得财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均归夫妻共同所有。
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需注意,法律具体适用会因个案不同而有差异,建议提供更详细情况以便精准分析。
三、婚姻存续期间理财险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吗
婚姻存续期间理财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
若理财险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后以夫妻共同收入缴纳保费的理财险,在离婚分割时,保单的现金价值等收益部分一般要进行分割。
但如果是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且婚后没有用夫妻共同财产继续缴费,那么该理财险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不过,若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婚前购买的理财险续交保费,对于续交保费对应的现金价值部分,另一方有权主张分割。
关于婚姻存续期间分的财产如何处理,除了日常的财产管理,离婚时的认定及分割其实是更受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比如夫妻共同经营所得的分红,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范畴?若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继承财产(未明确只归一方),离婚时该如何分割?另外,若一方隐匿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另一方发现后能否要求重新分割?这些问题看似关联却容易混淆,若您对婚姻存续期间分的财产在离婚时的认定规则、分割标准,或隐匿财产的维权方式仍有疑问,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帮您理清财产归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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