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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逮捕的期限和条件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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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1 · 1837人看过
导读:公安机关逮捕需经检察院批准或法院决定,条件为有犯罪事实证据、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如可能实施新犯罪等)。逮捕期限一般不超2个月,复杂案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1个月;交通不便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等四类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决定可延2个月;可能判10年以上刑罚且延后仍未终结的,省级检察院可再延2个月。
公安机关逮捕的期限和条件都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逮捕的期限和条件都是什么

公安机关逮捕需经检察院批准或法院决定。逮捕条件方面,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如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等情形。

逮捕期限较为复杂。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二、公安机关逮捕的期限是多少天内

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本身无期限限制,但与逮捕相关的侦查羁押有期限规定。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等四类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三、公安机关逮捕期限是多久

1.公安机关逮捕没有固定期限,但有程序要求,执行逮捕要经检察院批准或法院决定。

2.逮捕后,侦查羁押通常不超两个月。案情复杂到期无法终结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3.四类重大复杂案件,像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两个月。

4.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按前面规定延长期满仍未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还能再延长两个月。

当我们明确公安机关逮捕的期限和条件都是什么之后,还有几个紧密关联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逮捕后案件侦查阶段羁押期限,是否会因案情复杂、涉及流窜作案等情形延长?具体延长期限的规定及审批流程是怎样的?此外,若当事人被错误逮捕,申请国家赔偿的具体流程、赔偿范围及标准该如何把握?这些问题虽与逮捕的基础规定相关,却直接影响案件后续走向及当事人权益。如果您对逮捕后的羁押期限衔接、错误逮捕的救济途径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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