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之后原股东是否担责任
公司破产后原股东一般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担责。若股东已足额出资,无抽逃出资等行为,则无需对公司债务额外担责。
但存在特殊情况。如股东出资不实,未按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需补足差额,对公司债务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担补充赔偿责任。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此外,股东抽逃出资,要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公司破产之后是否可追究股东责任
一般情况下,公司破产时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存在特殊情形可追究股东责任:若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需补缴出资及相应利息;股东抽逃出资,要返还抽逃部分并加算利息;公司人格否认时,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等约定义务未履行时,需承担相应责任。
所以不能一概而论说公司破产后不可追究股东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股东是否存在上述需担责的情形。
三、公司破产之后法人是否承担责任
一般情况下,公司破产后,法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法人有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比如人格混同、过度操纵公司等,法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如果公司破产程序存在违法行为,如虚假破产等,法人可能会面临相应刑事处罚。同时,若公司破产时,有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等债务,法人可能需配合处理后续事宜,承担一定协调责任。总之,通常是有限责任,但特殊情况会导致法人承担连带责任等其他责任。
公司破产之后原股东是否担责任,并非简单的“是”或“否”。通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存在特殊情形需担责:比如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即便公司破产仍需补缴;若抽逃出资、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或清算时未依法履行义务(如未及时清算致资产贬值),也需承担赔偿责任。此外,破产清算中股东配合义务的履行,直接影响责任认定。若您对原股东担责的具体情形、清算流程中的法律风险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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