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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的担保人是否要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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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0 · 1752人看过
导读:借条上的担保人通常需担责,依《民法典》分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中,主合同纠纷经审判仲裁、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担责(有法定例外);连带责任保证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约定情形时,债权人可直接请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担责。担责与否及方式取决于保证类型与法定免责情形。
借条上的担保人是否要负责任

一、借条上的担保人是否要负责任

借条上的担保人通常要负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若为一般保证,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担保证责任,但有法定情形除外。若是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借条上担保人是否担责及如何担责,取决于保证方式以及是否存在法定免责情形等。

二、借条上的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

借条上的担保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起诉借款人。当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了担保责任,即代替借款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后,担保人便取得了对借款人的追偿权。依据法律规定,担保人有权在其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内向借款人进行追偿,此时担保人可以通过起诉借款人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起诉时,担保人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借条、还款凭证等,以证明自己已承担担保责任。此外,起诉需在诉讼时效内进行,同时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三、借条上的担保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条上担保人的诉讼时效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情况。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申请仲裁后,从判决或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里,债权人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诉讼时效。

保证期间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借条上的担保人是否要负责任,并非简单的“是”或“否”,还需结合担保类型、保证期间等关键细节判断。比如,若借条明确约定“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可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义务;若是“一般保证”,则需先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无力偿还时才轮到担保人担责。此外,保证期间是否届满也很重要。若超过约定或法定的6个月保证期,担保人可能免除责任。如果您正困惑于自身担保责任的认定,比如不清楚担保类型、保证期间是否过期,或是想了解如何免除担保责任,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梳理清楚,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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