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妻有没有探视权
前妻一般享有探视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这里的不直接抚养方包括前妻,探视权是保障其与子女保持情感联系、履行教育等责任的法定权利。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不过,若探望权人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可依法中止其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倘若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阻碍前妻行使探视权,前妻可先与其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要求保障自己的探视权。
二、前妻有没有继承权
一般情况下,前妻没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主要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前妻不再是配偶关系,通常不具有法定继承权。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比如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指定前妻为继承人,那么前妻可依据遗嘱继承遗产。或者如果前妻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且其继承人以外的情况下,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具体的继承情况要结合实际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依据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
三、前妻有没有资格去看守所探视
一般情况下,前妻没有法定的探视资格。在看守所,通常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监护人可以探视。根据法律规定,近亲属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前妻不属于此范围。
不过,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被判决且在看守所服刑,前妻若要探视,可与看守所联系并说明情况,按其规定提出申请。看守所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决定是否批准,若认为有合理探视需求且符合规定,也可能允许探视。所以前妻能否探视,关键看嫌疑人所处阶段以及看守所审批结果。
关于前妻有没有探视权,除了明确其法定权利外,实践中还有不少需要厘清的细节。比如探视权的具体行使方式。是每周固定时间接孩子共同生活,还是仅在抚养方家中探视?若抚养孩子的一方以孩子不愿见、影响学习等理由拒绝前妻探视,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这些问题往往关系到探视权能否真正落地。如果您正面临前妻探视权的行使纠纷,或是对探视权的具体落实、纠纷解决有疑问,别让困惑拖延问题解决,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权利边界与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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