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关于财产问题如何处理
1.协议离婚后,按离婚协议分割财产。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起诉要求其履约。
2.诉讼离婚时,法院依法律分割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还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3.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可起诉再次分割。
4.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归个人,不参与分割。
二、离婚后关于对外债务怎么偿还
离婚后对外债务偿还要区分债务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共同债务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以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先用共同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若为一方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自行偿还。个人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
需注意,夫妻间对债务分担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就共同债务向任一方主张权利,一方承担后可依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三、离婚后关于孩子抚养费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离婚后关于财产问题如何处理,除了离婚时明确的分割方案落实,还常伴随两个关键后续问题:一是若离婚后发现对方婚内隐匿、转移了房产、存款等财产,是否还能申请重新分割?根据民法典规定,发现之日起三年内仍可起诉维权,但需收集哪些证据?二是分割后的房产、车辆等财产,若对方拒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强制履行?这些细节问题往往影响财产权益的最终实现,若你正面临此类困惑,或对离婚财产分割后的追溯、过户等问题有疑问,别再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为你精准解答,帮你守住应得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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