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能不能撤销已被执行案件
一般情况下,原告可以申请撤销已被执行的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执行程序开始后,执行依据所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完毕全部义务,执行程序就可终结。若原告认为已达到无需执行的情形,可向执行法院提出撤销执行的申请。但需注意,这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比如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且履行完毕等。如果执行程序已经终结,可能需要通过特定的程序来恢复执行。总之,原告有权利申请撤销已被执行的案件,但需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
二、原告能不能拒绝被告取保候审
在法律层面,原告通常不能直接拒绝被告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变更措施,其决定权主要在司法机关(如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
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等,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等因素来综合判断是否批准取保候审。原告的意见可作为司法机关考量的因素之一,但并非决定性因素。
如果原告对被告取保候审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向司法机关表达,但不能直接拒绝。司法机关会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作出最终决定。
三、原告能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
一般情况下,原告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通常是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原告也可提出管辖权异议。比如原告误向无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在法院受理后才发现;或者诉讼开始后被追加的共同原告认为受诉法院无管辖权;又或者受诉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后将案件移送,原告对移送管辖的裁定有异议。
关于原告能不能撤销已被执行案件,并非简单的“自由申请”,需结合法律规定与实际情形判断:若执行中双方达成合法和解协议,原告提出撤销申请,法院会审查和解是否损害他人利益后决定是否终结执行;但涉及公共利益、第三人合法权益或被执行人存在逃避执行等情形时,即便原告申请,法院也可能不予准许。此外,撤销后若被执行人未履行和解,原告还可申请恢复执行。若你正面临执行案件撤销问题,对和解协议拟定、申请流程或后续风险存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帮你理清权利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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