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期间转财产,执行能否予以追加
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执行时有可能予以追加。若债务人在诉讼期间恶意转移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追加。比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若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恶意转移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申请追加该财产受让人等为被执行人。法院经审查属实后,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追加的裁定。但需注意,债权人要承担相应举证责任,证明债务人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该行为对自己债权实现造成损害。若能充分举证,执行阶段追加转移财产相关主体为被执行人,有助于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二、诉讼期间转移财产的6种情况是啥
诉讼期间转移财产不限于6种情况,常见有以下几类。一是无偿转让财产,如将房产、车辆等无偿过户给他人。二是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低于市场正常价格出售财产。三是放弃到期债权,本来对他人享有债权却主动放弃追讨。四是隐藏财产,将财产隐匿起来不让债权人或法院发现。五是虚构债务,通过虚假的借款合同等增加自身负债以转移资产。六是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故意让自己债权回收时间推迟,影响债权人权益。这些行为若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转移行为。
三、诉讼期间转让股份怎么处理
诉讼期间转让股份是否有效及如何处理,需依具体情况判断。若转让行为未损害债权人等相关方利益,且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规定的程序,转让一般有效。但如果是为逃避债务等非法目的转让股份,债权人可依据相关规定,行使撤销权。若该转让行为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若受让方明知转让方存在诉讼纠纷仍受让股份,可能需承担一定法律风险。因此,诉讼期间转让股份应遵循法律规定和诚信原则,避免不当转让带来不利法律后果。
当我们关注“诉讼期间转财产,执行能否予以追加”这一问题时,还需留意两个紧密关联的延伸要点:一是诉讼期间转移财产的行为性质。若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的故意,该转移行为可能被法院依法认定为无效;二是若成功追加被执行人,后续如何申请法院采取查封、冻结、扣划等具体执行措施,切实保障债权实现。不少当事人遇到此类情况时,常因不清楚恶意转移财产的认定标准、追加被执行人的举证要求而陷入困惑。如果您正面临类似问题,或想进一步了解如何举证证明对方恶意转移财产、追加后的执行流程细节,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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