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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需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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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8 · 1173人看过
导读:第二次起诉离婚需准备六类材料:身份证据(身份证、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据(结婚证)、感情破裂证据(首判文书、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等)、子女抚养证据(出生证明、意愿书)、财产证据(房产证、行驶证、存款明细)及民事起诉状(明确诉求理由)。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准备哪些材料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需准备哪些材料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据,如身份证、户口簿,证明双方身份。

2.婚姻关系证据,如结婚证,证实婚姻合法。

3.感情破裂证据,像首判文书、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等,表明感情未改善。

4.子女抚养证据,涉及子女时提供出生证明、意愿书,确定抚养问题。

5.财产证据,如房产证、行驶证、存款明细,用于分割共同财产

6.民事起诉状,明确诉求和理由。

二、第二次起诉需要多少费用

1.第二次起诉费用案件类型而异。财产案件按诉讼请求金额或价额,比例分段累计交,如不超1万,每件50元。

2.非财产案件收费有别。离婚案每件50-300元,财产分割超20万部分按0.5%交;侵害人格权案,每件100-500元,损害赔偿超5-10万部分按1%交。

3.知识产权民事案,无争议金额每件500-1000元,有争议按财产案件标准。劳动争议案每件10元。具体以法院核算为准。

三、第二次起诉离婚该怎么做

第二次起诉离婚步骤如下:

先确认符合起诉条件,备好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材料,起诉状写清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诉求。

携带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法院立案,受理后缴纳诉讼费

等法院通知开庭,准备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等新证据

庭审遵守纪律,如实陈述表达诉求。

法院调解或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时间上诉。

当梳理第二次起诉离婚需准备哪些材料时,除了基础的身份证明、起诉状等,还需留意两个关键关联问题:一是需满足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满六个月的法定间隔(特殊情况除外),这直接影响起诉的合法性;二是要补充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新证据,比如分居满一年的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新线索等,这些材料是法院准予离婚的核心依据。如果您对间隔期的计算、新证据的收集标准,或是具体材料的整理细节仍有疑问,比如是否需要补充财产线索、孩子抚养权相关的佐证材料,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精准梳理,避免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耽误离婚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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