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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谁是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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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7 · 1475人看过
导读:债权人指对破产企业享有债权的人,涵盖基于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或不当得利之债等产生的主体。破产申请受理时对债务人有债权的债权人,无论债权状况均可申报参与破产清算程序。申报期限自法院发布受理公告起算,最短三十日,最长三个月,债权人要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性质、数额等,以依法受偿。
破产清算谁是债权人

一、破产清算谁是债权人

债权人是指对破产企业享有债权的人。包括基于合同之债,如买卖合同中未获清偿货款的卖方;侵权之债,像因企业侵权行为受损而有索赔权的主体;无因管理或不当得利之债等产生的债权人。

破产申请受理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无论债权是否到期、是否有担保,均可申报债权成为债权人参与破产清算程序。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性质、数额等情况,以便在破产清算中依法受偿。

二、破产清算谁来处理

破产清算一般由管理人处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管理人需履行多项职责,如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等。同时,管理人要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三、破产清算谁付管理人的钱

在破产清算中,管理人的报酬由破产财产支付。管理人依法执行职务,其报酬应列入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后,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管理人的报酬根据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破产案件的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通常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量。同时,管理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用等,也可从破产财产中列支。总之,破产清算中的管理人报酬及相关费用均来源于破产财产,以保障破产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当我们探讨破产清算谁是债权人时,除了明确企业的供应商、银行、职工、税款债权人等属于法定债权人范畴外,还需知晓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核心权益要点。比如债权申报有严格时效(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申报期限最短30日、最长不超90日),逾期未申报可能影响受偿顺序;同时债权人可通过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分配、重整计划等关键事项发表意见。若你对自身是否属于破产清算中的债权人存疑,或想了解债权申报的具体操作、受偿比例计算等问题,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帮你明确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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