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过程中怎么申请破产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破产分不同主体情况。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可自行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需提交破产申请书及相关证据,如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
债权人若发现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也可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需提交申请书及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等证据。
在执行程序中,法院发现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的,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被执行人同意,应裁定中止执行,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进行破产审查。
二、执行过程中能否提起代位诉讼
在执行程序中,若被执行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影响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的,申请执行人可依法提起代位权诉讼。
提起条件有:一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且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三是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是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诉讼中,由申请执行人以自己名义向第三人主张权利。若诉讼成立,法院判决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执行法院应根据判决结果,相应变更执行措施,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需注意,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三、执行过程中债权能转让吗
执行过程中债权可以转让。债权转让是债权人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在执行程序中,债权人作为权利人,有权处分其享有的债权。
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受让人取得债权人地位。根据相关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无需债务人同意。在执行阶段,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可向执行法院申请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会裁定变更申请执行人。不过,具有人身专属性等依法不能转让的债权除外。
关于执行过程中怎么申请破产,除了需明确基本申请流程外,还有几个关键问题值得关注。首先是申请主体的法定范围。仅被执行人、其债权人等符合条件的主体可提出,并非所有关联方都能申请;其次是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要求,需提交执行生效文书、资产负债明细、破产申请书等,材料缺失可能导致法院不予受理。若你正面临执行困境,不确定自身是否具备申请破产的资格,或不清楚材料如何规范准备,甚至想了解破产受理后对执行程序的具体影响,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针对性解答你的疑问,帮你理清执行与破产衔接的法律要点,切实解决你的困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