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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孩子是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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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7 · 1358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判定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但若母方患久治不愈传染/严重疾病、有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父方要求、其他无法随母情况则随父;两至八周岁双方争抚养权,优先考虑已绝育/失生育、随其生活久改变环境不利、无其他子女对方有等;八周岁以上需考虑子女意见。
关于离婚孩子是如何判

一、关于离婚孩子是如何判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定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等。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关于离婚孩子抚养费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三、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有哪些

离婚孩子抚养费主要涉及以下方面:一是数额确定,一般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未直接抚养方月收入20%30%为宜。二是支付方式,可定期给付,有条件也可一次性给付。三是期限规定,一般至子女18周岁或独立生活止;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应继续支付抚养费。若子女有特殊情况需增加抚养费,如患病、上学等,父母有义务予以增加。若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总之,抚养费问题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以保障子女合法权益。

当我们理清关于离婚孩子是如何判的核心规则后,还有两个容易让人困惑的关联问题值得关注:一是孩子的抚养费该如何确定。不仅涉及月收入20%-30%的常规比例,还需结合孩子实际需求、当地生活水平,以及是否有特殊医疗、教育支出等情况灵活调整;二是未直接抚养一方的探视权如何保障。若对方无故阻挠探视,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强制执行?这些细节问题看似琐碎,却直接影响离婚后亲子关系的稳定与孩子的权益保障。如果您正面临类似疑问,或是需要结合自身情况了解具体判决依据,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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