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离婚是先申请还是先登记
在中国办理协议离婚,需先申请,再登记。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办理离婚是否需要聘请律师
办理离婚并非必须聘请律师,需依具体情况判断。
若双方对离婚意愿、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均能达成一致,可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无需律师介入。
但存在以下情形时,聘请律师很有必要:一是双方矛盾较大、争议激烈,律师能从中斡旋,也可代理参加诉讼;二是财产状况复杂,如涉及公司股权、多套房产、海外资产等,律师可协助理清财产关系,合法争取权益;三是子女抚养权争夺激烈,律师能根据双方情况,从法律层面提出争取抚养权的策略。聘请律师可借助其专业知识和经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提高离婚事务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三、办理离婚是否需要到法院
办理离婚不一定要到法院。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若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可选择协议离婚。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后,双方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若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理并作出判决。
办理离婚是先申请还是先登记?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程序需先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待30天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两个步骤有明确先后顺序,不可颠倒。此外,若冷静期内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若冷静期后未在30天内办理登记,申请将自动失效。办理登记时还需携带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必备材料。如果您对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操作、材料清单或特殊情况处理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