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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给女方的房子还能要回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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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7 · 1559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给女方的房子能否要回要视情况而定。若属离婚协议一部分且已过户,一般不能要回,因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条款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存在欺诈、胁迫,可在一年内请求变更或撤销。口头赠与未过户,赠与人可撤销。房产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给予女方的,也可通过诉讼重新分割财产。
离婚时给女方的房子还能要回来么

一、离婚时给女方的房子还能要回来么

离婚时给女方的房子能否要回,需视具体情况判断。若该房产赠与离婚协议一部分,且已办理过户登记,通常无法要回,因为根据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存在欺诈胁迫情形,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若只是口头约定赠与未办理过户,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此外,若房产是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原因给予女方,也可通过诉讼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

二、离婚时给女方转的钱能要回来吗

离婚时给女方转的钱能否要回需视情况而定。若该款项是为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而转,一般不能要回,因为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依约履行。若转账是借款性质,有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可要求女方返还。若转账是赠与,且财产权利已转移,通常不能撤销赠与要回钱款,但符合法定情形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可在法定期限内主张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

三、离婚时给女方钱要还吗

离婚时给女方钱是否要还,需分情况判断。若该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给女方,不存在返还问题。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本身双方都有平等处理权,离婚分割后归属确定。

若给钱是基于离婚协议约定的补偿,如男方存在过错给予女方的补偿,或为了换取女方同意离婚而支付的款项,通常按照协议履行后无需返还。

但如果是附条件赠与,比如以复婚为条件给女方钱,而最终未复婚,赠与条件未成就,男方可要求返还。若给钱构成借款关系,有借条等证据证明,女方则需偿还。

离婚时给女方的房子还能要回来么?这并非绝对,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若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情形,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提出,可申请撤销协议追回房产;若房产尚未完成过户登记,且协议未明确放弃撤销权,也可能通过协商或诉讼尝试追回。但需注意,若协议已生效且完成过户,或不存在法定撤销事由,追回难度较大。不同个案的细节(如是否涉及婚前财产、赠与的真实意思等)会影响结果,若您正困惑自身情况是否符合追回条件,或想了解具体维权流程,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帮您精准分析,避免错过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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