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有这样一位资深律师——陈晓伟。他身兼多职,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
陈晓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投身法律行业,至今已逾16年。在这漫长的执业生涯中,他始终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企业负责人和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
截止至今,陈晓伟律师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全部为刑事类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实践经验。他还具有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曾发表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此外,他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在媒体方面,他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
以他办理的一起以虚假外汇交易平台为名进行吸收公众存款案为例。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王X、行XX等人以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多种方式对外虚假宣传,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共计370XXXX0675.94美元,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1.55亿余元。
陈晓伟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行XX,了解案件情况,重点关注行XX所做之事是否有实际经营业务,因为这关系到罪名定性是集资诈骗罪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检察院阶段阅卷后,他发现证据对行XX不利,便综合全案证据材料提出辩护意见:一是行XX受雇于xx公司和王X,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即使认定主犯,也应按其所参与犯罪承担责任;二是行XX具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从轻、减轻处罚。
然而,法院经审理认定行XX作为公司CEO,全面负责虚假外汇业务运营,参与核心环节,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系主犯,虽有坦白情节,但因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等原因,依法不予从轻,最终判处无期徒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在这起案件中,陈晓伟精准识别法律风险,避免辩护方向偏差;坚守程序权利保障,确保被告人获得有效辩护;理性应对不利判决,为后续可能的上诉或申诉奠定基础。这充分体现了他作为律师的价值不仅在于追求“胜诉”,更在于“尽责”与“程序正义”的实现。
陈晓伟律师的主要服务地区在北京,但服务范围覆盖全国刑事领域。他最能发挥价值的客户群体包括涉及刑事犯罪的个人,以及有刑事合规需求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为他们提供专业的刑事辩护和法律风险防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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