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孙培伦,他是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同时担任刑事及民商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孙培伦毕业于新疆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为其在法律行业的深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他持有执业证号1330xxxxxxxxx0526,服务地区主要为杭州,律所联系地址位于杭州市钱塘区海达南路555号金沙大厦C座。
孙培伦律师执业已逾4年,在这期间,他累计代理案件数千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近50%,涉案总金额超过100亿元。他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擅长在复杂案件中突破传统辩护思路,通过技术性辩护与战略性谈判结合,最大化维护客户权益。
他的擅长领域广泛,包括刑事辩护、企业合规、重大民商事诉讼、民商事诉讼策划等。他不仅是中国法学界优秀学者型律师,还担任某大型央企常年援助顾问以及某区政府法律顾问成员。
以孙培伦律师代理的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为例,能充分展现他的专业能力。2021年XX月29日,原告新XX公司与被告郑XX签订《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约定原告承建被告位于XX市X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的木制品工程,合同总价295,236元。原告依约于2021年10月完成施工,但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余款长期拖欠。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2年12月向新疆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辩称工程未经验收,且原告所用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拒绝付款并请求调低违约金。
孙培伦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展开了全面且细致的工作。他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证据,提交《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银行付款凭证等,还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强化“视为验收合格”的主张。同时精准适用合同条款与法律规定,依据合同约定反驳被告抗辩,引用《民法典》论证原告诉求合法性。在主张违约责任方面,配合法院审查违约金合理性,接受酌定调整。针对被告提出的质量问题,指出其无有效证据。此外,成功实现律师费主张,提交相关证据确保该项费用获法院全额支持。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尚欠工程款182,145.06元,酌定违约金10,000元,支持律师费15,000元。孙培伦律师通过清晰的诉讼请求设计、扎实的证据组织和精准的法律适用,帮助原告快速获得胜诉判决,为后续执行奠定坚实基础。
孙培伦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企业合规、重大民商事诉讼等领域,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尤其在涉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企业合规等方面,为企业和个人解决了诸多难题,最大化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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