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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追索财产起诉状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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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6 · 1967人看过
导读:离婚后追索财产起诉状需包含:原被告身份信息(姓名、性别等);诉讼请求(明确分割房产、车辆等具体财产及主张);事实与理由(婚姻存续及离婚情况、财产来源性质、对方侵权事实、法律依据);起诉法院、具状人签名日期;并附财产证明、离婚协议等证据清单支撑诉求。
离婚后追索财产起诉状包括哪些内容

一、离婚后追索财产起诉状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后追索财产起诉状应包含以下内容。首先是原被告信息,要写明双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其次是诉讼请求,明确要求分割的具体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等,以及对财产分割的具体主张。接着是事实与理由部分,阐述婚姻关系存续情况、离婚时间和方式,说明需追索财产的来源、性质,以及对方侵犯自己财产权益的事实。还需表明依据的相关法律条文。最后要写明起诉的法院名称,由具状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同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清单,如财产证明离婚协议等,以支撑自己的诉求。

二、离婚后追索房产怎么办

离婚后追索房产,需先明确房产性质。若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未分割,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发现有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有权请求再次分割。

起诉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出资证明、房产证等,以证明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婚后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也属夫妻共同财产,可要求分割。

若离婚协议中已对房产进行分割,但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三、离婚后追索房产怎么处理

离婚后追索房产,首先要确定房产性质。若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未分割,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房产等行为,另一方发现后可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若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一般无权追索,但存在特殊约定的除外。需注意收集购房合同、出资凭证、产权证书等相关证据,以证明房产情况及自己的主张。

了解离婚后追索财产起诉状包括哪些内容后,不少人会疑惑实操中的关键细节:提交起诉状时,除了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是否需明确隐匿财产的具体线索?比如对方转移的存款账号、未分割的房产增值计算依据,这些材料若不齐全可能影响立案效率。另外,若起诉时发现对方已转移财产,起诉状中能否主张多分?这些问题若拿捏不准,容易因材料疏漏耽误权益维护。别自己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你核对起诉状细节、梳理证据清单,避免程序错误,让离婚后应得的财产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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