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知情未获利的帮信罪咋处理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需行为人主观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提供帮助。若确实不知情,不构成该罪。“不知情”需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既往经历、交易对象、行为次数和手段等综合判断。
若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完全不知情,司法机关应作出无罪处理。若认定为过失提供帮助,也不符合帮信罪主观故意的构成要件。
“未获利”并非判断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要素,即使未获利,但明知他人犯罪仍提供帮助且情节严重的,也可能构成帮信罪。不过未获利可作为从轻量刑情节考虑。总之,不知情不构成帮信罪,应争取无罪处理;若被认定构成犯罪,未获利可在量刑时争取从轻。
二、不知情未获利的诈骗从犯咋判
对于不知情未获利是否构成诈骗从犯需先界定。若确实完全不知情,缺乏主观故意,通常不构成诈骗罪。
若被认定为诈骗从犯,虽未获利,但依据《刑法》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量刑会结合诈骗的金额、犯罪情节等综合判断。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十万元以上属“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从犯会在对应量刑幅度内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不知情未获利帮信罪咋处理
若确实不知情且未获利,通常不构成帮信罪。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其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等帮助。若能证明自己不知情,就不满足该罪主观要件。
司法实践中,认定“明知”不能仅依据行为人口供,要结合多方面情况综合判断。若有证据表明无认识可能性、受蒙骗等,则不应认定为“明知”。
若被指控帮信罪,可收集自身不知情且未获利的证据,如聊天记录、交易凭证等。在面对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及时向办案机关提出,主张自己不构成犯罪。若已被采取强制措施,可申请取保候审等。
关于不知情未获利的帮信罪咋处理,不少人容易陷入两个认知误区:一是认为“没获利就不用担责”,二是觉得“不知情就不会被追究”,但司法实践中需结合证据判断关键细节。比如“不知情”的举证逻辑:控方需证明你明知上游是犯罪活动,若你能提供被欺骗、对资金用途毫不知情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的合理说明),可能不构成帮信罪;再比如未获利的影响:即使未获利,若帮助的流水金额达标、涉及人数多,仍可能被追责,只是量刑会酌情从轻。如果您正面临类似情况,对证据收集、主观认定的举证要点有疑问,或想了解如何争取从轻处理,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理清法律边界,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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