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培伦律师,执业于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0526,服务地区为杭州,联系地址位于杭州市钱塘区海达南路555号金沙大厦C座。他毕业于新疆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至今执业已逾4年。
在其执业生涯中,累计代理案件数千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近50%,涉案总金额超过100亿元。孙培伦律师身兼多职,是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及民商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还被称为中国法学界优秀学者型律师,同时担任某大型央企常年援助顾问以及某区政府法律顾问成员。
孙培伦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他擅长在复杂案件中突破传统辩护思路,将技术性辩护与战略性谈判相结合,以最大化维护客户权益。其擅长领域广泛,涵盖刑事辩护、企业合规、重大民商事诉讼、民商事诉讼策划等。
以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为例,2021年XX月29日,原告新XX公司与被告郑XX签订《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原告依约完成施工后,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余款长期拖欠。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2年12月向新疆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辩称工程未经验收,且原告所用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拒绝付款,并请求法院调低违约金。
孙培伦律师代理原告处理此案。他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证据,提交《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银行付款凭证等,还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强化“视为验收合格”的主张。在法律适用方面,他精准引用合同条款和《民法典》相关规定,系统论证原告各项诉求的合法性。对于违约责任,他配合法院对违约金合理性进行审查,接受法院酌定调整,确保核心权益不受损。同时,针对被告提出的质量问题,指出其未提供有效证据,依法不应采信。此外,他充分利用合同中“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的约定,提交相关证据,成功让法院全额支持15,000元律师费。
最终,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被告需支付工程款、违约金和律师费,案件受理费大部分由被告承担。在这起案件中,孙培伦律师有效破解“未验收拒付”困局,保障合同约定权益落地,平衡违约金主张与司法裁量,强化举证应对质量抗辩,实现了高效债权回收,充分展现了他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维护施工方合法权益的专业价值。
如需联系该律师,可以通过律图网上该律师的个人主页查找联系电话或直接咨询,上面都清晰标注了官方联系方式。同时能查阅该律师的职业背景、庭审经验等详细信息,可以有效避免盲目对接。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