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诉讼期间精神病复发怎么办
离婚诉讼期间一方精神病复发,需区分情况处理。若该方为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时仍可继续参与诉讼,按正常法律程序进行离婚审理。
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需先确定其法定代理人。一般由其近亲属如父母、成年子女等担任。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维护该方合法权益。
在财产分割方面,法院会考虑精神病人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照顾,保障其今后生活。同时,若另一方在婚姻中有扶助义务却未适当履行致对方精神病复发,在财产分割、经济补偿等方面也会加以考量。总之,要保障精神病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依法公正处理离婚案件。
二、离婚诉讼期间2周岁孩子归谁
离婚诉讼期间,2周岁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需综合判断。一般原则上,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存在例外情形,比如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此时父亲请求直接抚养,法院会予以支持。
此外,父母双方也可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法院也会准许。在实践中,法院会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角度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三、离婚诉讼期间婚外生子会怎样处理
在离婚诉讼期间婚外生子,在法律上有如下处理方式:
财产分割:《民法典》规定,婚姻中存在过错的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婚外生子属于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多分财产,并可主张损害赔偿。
子女抚养: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若该子女与一方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需承担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直至子女成年。
刑事责任:若存在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子的情况,可能构成重婚罪。根据《刑法》规定,犯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离婚诉讼期间精神病复发怎么办,除了需及时向法院申请诉讼中止(因患者发病期间可能无法正常参与庭审、表达真实意愿),还需明确此时患者的监护人如何指定。精神病人发病时通常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的履职直接关系到其诉讼权益、财产权益及后续生活保障。另外,若涉及子女抚养权或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发病状态是否会影响相关认定也需进一步厘清。如果您正遭遇这种特殊困境,对诉讼中止的法定条件、监护人指定流程或后续权益保障还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梳理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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