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强制措施是否就是犯罪
刑事强制措施并非意味着犯罪。刑事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仅表明司法机关怀疑被采取措施者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最终是否构成犯罪,需经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有罪判决。在此之前,被采取措施者只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非罪犯。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后,经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最终认定其无罪的情况。所以,刑事强制措施不等同于犯罪。
二、刑事强制措施的条件是哪些
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不同措施条件不同:
拘传: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直接拘传,或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时拘传。
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该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该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采取该措施。
监视居住:符合逮捕条件,但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
拘留: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有正在预备犯罪等法定情形可先行拘留。
逮捕: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
三、刑事强制措施后多久开庭
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每种措施下开庭时间并无明确统一规定。一般而言,从采取强制措施到开庭需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
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复杂案件可经批准延长。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审判阶段,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不过,实践中存在案件复杂、补充侦查等情况,时间会相应延长。
当我们明确刑事强制措施是否就是犯罪这个核心问题后,还需关注它与刑事诉讼流程的紧密关联。刑事强制措施是公检法为保障侦查、起诉、审判顺利开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或权利的手段(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等),但这仅为诉讼中的临时措施,绝非“被认定犯罪”的定论。实践中,不少人会困惑: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何申请变更?比如拘留后能否争取取保候审?或是如何委托律师介入维护自身权益?这些问题关乎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若您正面临类似情况或有具体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后续应对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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