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宿州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赞誉的律师——刘刚,他是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同时也是该所刑事辩护团队的负责人。刘刚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凭借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法律领域闯出了一片天地。
刘刚律师拥有超13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41xxxxxxxxx4193。他服务于安徽宿州地区,办公地点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南翔云集律师楼8楼(宿州市中级法院北门斜对过)。自执业以来,他累计办理案件上千件,在多个专业领域都展现出了卓越的业务能力,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领域。
刘刚律师不仅专业能力强,还拥有众多专业资质和荣誉。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同时担任宿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第六届公司法律和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此外,他还具备中级经济师职称及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发行与承销),这种跨领域的知识储备使他能够为客户提供多维度、深层次的法律支持。他曾获得宿州市律师协会“宿州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以及律图“精英律师”等荣誉称号。
在众多案件中,单xx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是刘刚律师的经典案例之一。2021年,宿州市xx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单xx自2015年起在家中雇佣员工从事炒面加工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加入了食品生产所禁止的硼砂,目的是使炒面更加劲道、口感好。公诉机关指控其每天能生产炒面1500斤左右,以每斤1元的价格对外销售,认定单xx自2019年底至2020年10月生产、销售的炒面价值51万元,并建议对其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鉴于单xx本人认罪,刘刚律师作为其辩护律师,认真研究了案卷材料,着重从涉案金额方面进行辩护。他指出,单xx向面粉供应商赵XX的汇款还包括购买食用油的款项及偿还赵XX借贷的款项,此金额应予扣除;对于面粉产出炒面的数量,仅有单xx的供述,缺乏其他客观证据予以印证;购进的面粉在生产中也存在退货、损耗等情况,不能进行简单地推算。
最终,宿州市xx人民法院采纳了刘刚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单xx生产、销售金额为51万元的证据不充分,不予支持。被告人单xx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但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原本检察院量刑建议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通过刘刚律师的成功辩护,大大降低了被告的刑期。
刘刚律师始终秉持严谨审慎的工作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坚持以诚信与正直作为执业准则。他注重在司法实践中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善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为委托人量身定制切实可行的诉讼策略与解决方案。无论是像单xx这样的刑事案件,还是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领域的案件,他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负责任的法律服务,是一位值得当事人信赖的好律师。
如需联系该律师,可以通过律图网上该律师的个人主页查找联系电话或直接咨询,上面都清晰标注了官方联系方式。同时能查阅该律师的职业背景、庭审经验等详细信息,可以有效避免盲目对接。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