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损失赔偿额是否包括履行利益
合同损失赔偿额通常包括履行利益。
依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履行利益,又称可得利益,是指合同正常履行后,当事人可以实现或者取得的利益。
不过,赔偿履行利益有一定限制。一是可预见规则,即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是减损规则,即守约方有义务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所以,一般情况下合同损失赔偿额涵盖履行利益,但要遵循法定限制条件。
二、合同损失赔偿计算方法有哪些
合同损失赔偿计算方法分法定和约定两类。
约定计算,指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就预先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者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这种方式明确清晰,便于在违约情形发生时确定赔偿金额。
法定计算,若合同未约定,则按照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额。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现有财产的减少,如货物损毁、运输费用支出等;间接损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指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比如因对方违约导致错过的交易机会所损失的利润。但间接损失的计算需合理预见,即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能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实践中,要结合具体案件事实与证据确定最终赔偿金额。
三、合同损失赔偿的标准和范围是啥
合同损失赔偿以填平损失为原则,旨在使受损方恢复到合同正常履行的状态。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现有财产的减少,如因对方违约导致的货物损毁、已支付的费用等。间接损失是可得利益损失,即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如利润。
赔偿标准上,有约定从约定,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损失计算方法的,依约定处理,但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无约定则按实际损失确定赔偿额。不过,赔偿需遵循可预见规则,违约方仅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负责。
关于合同损失赔偿额是否包括履行利益,除了明确其属于法定赔偿范围外,还有两个关键细节需留意:一是履行利益的计算以合同正常履行后的可得利益为基础,但需扣除守约方已为履行支出的成本;二是若守约方未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扩大的部分可能不被计入履行利益赔偿。不少人因忽略这些细节导致维权时利益受损,如果你正面临合同纠纷,对履行利益的认定、计算或举证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你精准梳理,避免维权盲区。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