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内容
合同成立需满足以下要件:首先,要有两个或以上当事人,他们需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次,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核心内容意思表示一致。这要求双方的表示真实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最后,合同的订立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可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也应遵循约定。满足这些要件,合同一般即成立。
二、合同成立的时间情况是怎样的
合同成立时间情况多样。一般书面形式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也成立。
三、合同成立的条件都有哪些
合同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需有两个或以上主体参与。二是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的主要条款是确定合同权利义务的关键内容,当事人就主要条款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才可能成立。三是合同的订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当我们明确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内容时,会发现这些要件是合同得以“存在”的核心,但实践中常有人将其与合同生效混淆。比如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虽已满足成立要件,却需待条件达成才产生法律约束力;又如合同成立后若一方违约,守约方能否直接依据成立要件主张权利?此外,若合同成立但欠缺形式要件(如未采用书面形式),是否会影响其效力?这些问题看似与成立要件关联,却常让当事人陷入困惑。若你在签订合同后对生效节点、违约救济、形式要件效力等问题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答,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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