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后还能不能申诉
强制执行后可以申诉。申诉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认为确有错误而向有关机关提出重新处理请求的行为。即便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生效裁判存在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形,可依法申诉。
申诉途径包括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或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在申诉期间,执行程序一般不停止,但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可裁定中止执行。不过,申诉需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且要有合理理由和证据,否则可能被驳回。
二、强制执行后和解对方仍不还钱咋办
强制执行后双方和解,若对方仍不按和解协议还钱,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可要求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其次,可向法院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如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以便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若对方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总之,可通过法律手段促使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三、强制执行后无财产咋执行
强制执行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非执行结束,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随时恢复执行。
申请执行人应积极收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如其收入、债权、投资等信息,并及时提供给法院。法院也会定期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若被执行人存在恶意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等行为,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追回被转移财产用于执行。同时,对于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可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
关于强制执行后还能不能申诉,除了明确申诉的法定可能性,还有两个关键问题需要厘清。一是申诉的时效限制,当事人需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期限内提出申请,超期可能丧失救济机会;二是申诉期间是否中止强制执行,通常执行程序不会因申诉直接停止,除非符合法院裁定暂缓执行的法定情形(如被执行人提供足额担保等)。如果您正面临强制执行后的申诉困惑,不清楚时效如何计算、哪些情形能申请暂缓执行,或是需要了解申诉的具体流程和材料准备,别再自行摸索浪费时间,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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