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明的法律界,王定洪律师可是小有名气。他毕业于云南大学,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经超过9年了,现就职于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还是民商部部长呢。执业这些年,他承办了超400件案件,其中刑事案件100余件,民事案件300余件,像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离婚纠纷等他都擅长,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经验十分丰富。
王定洪律师一直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于之事”的执业理念,把客户对案件结果的满意当作最大追求。他有过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当法警的经历,后来又在律所实习、做专职律师,一步步成长起来,实务经验相当深厚。
咱们来看看他办理的一个经典案例。2021年的一天晚上,原告宋xx骑摩托车路过xx县一个交易中心岔路口时,因为避让不及被坠落在公路上的通信线路绊倒受伤。这条线路附挂在被告x通讯分公司的电线杆上,由其负责管理维护,另一家被告xx公司是租赁附挂光缆,管理义务归通讯分公司。事发前这路段就有类似隐患,虽然拉了警戒线但风险没排除,俩被告也没及时修复或设置有效警示。原告受伤住院12天,诊断出颈部脊髓不完全损伤、肋骨骨折等,花了不少医疗费和救护车费,还得颈托固定3个月。交警部门认定俩被告负主要责任,原告负次要责任,复核后维持了原认定。原告起诉要求俩被告连带赔偿各项损失36134.99元。
这个案子的核心争议是法律关系定性,到底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还是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塌陷损害责任纠纷呢?王定洪律师代理原告后,围绕“物件致害责任”展开工作。他全面收集原告的医疗相关证据,像医疗费票据、救护车费凭证等,明确损伤治疗的直接支出;还调取事发现场照片、交警部门事故认定书及复核结论,证明线路坠落和原告受伤的因果关系以及被告的过错。他明确坠落通信线路属于构筑物附属设施,适用《民法典》中关于构筑物损害责任的规定,强调被告作为所有人和管理人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针对被告提出的各种抗辩,他从证据关联性、交警部门职权合法性等角度进行反驳,强调事故认定书的证明力优先性。他还结合云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合理核算误工、护理、营养等损失,依据医嘱主张出院后3个月的误工期。
最终,xx县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原告合理经济损失共计19,156.49元,被告x通讯分公司作为管理人承担80%赔偿责任,原告自行承担20%责任,另一被告xx公司因合同约定管理义务归属通讯分公司,不承担责任。
从这个案例能看出,王定洪律师在处理案件时,对证据的收集和梳理很全面,能精准界定法律关系,紧扣合同约定明确责任主体,损失核算也兼顾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还能针对性地突破被告的抗辩。如果你在昆明遇到刑事辩护或者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王定洪律师会是值得信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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