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烜墚律师本科毕业,有过5年检察官经历,曾任天津市某区检察院检察官,还在区委办公室等多部门工作锻炼,在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批捕科)办理过数百起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2015年转岗成为律师后,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学习民事和行政法律知识,3年后学通刑、民、行三大法律,对处理复杂法律问题有了更高的认识,尤其对“刑民行”交叉案件有独到见解。2019年其带领的团队规模达10人,2020年带领刑事团队加盟靖霖律所,创办靖霖天津分所,专注办理刑事案件。张烜墚主任执业以来带领团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取得无罪案例150余件,包括多个法院无罪判决等。他首创“捕前辩护”概念,捕前阶段介入案件不批捕概率约75%,还有大量改变定性、刑期等成功案例,对二审案件辩护也颇有心得,代理的重大刑事控告案件能帮助当事人追赃挽损。他研发了14门刑事辩护课程,获得入选2025年天津市律协刑事专业领域专业律师名单等多项荣誉,还担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栏目组嘉宾等。
下面来看张烜墚律师主办的一起案例。案例背景为2017年1月,被告人刘某通过网络购买两支枪形物存于住所卧室。2018年10月29日,公安机关查获两支枪形物、子弹2颗及钢珠358颗,经鉴定一支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另一支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均属法律禁止个人持有的枪支。刘某因吸毒于2018年11月被强制隔离戒毒,2019年3月27日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刑事拘留。
律师作用方面,张烜墚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阅卷并核实证据,确认涉案枪支数量、类型及鉴定结论无误,明确案件事实基础;鉴于证据确凿,制定认罪认罚策略,引导被告人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争取从宽处理;提出有效量刑辩护意见,围绕“主观恶性较小”“坦白悔罪态度好”及“家庭特殊情况”请求法院从轻处罚;配合法院速裁程序,高效完成辩护,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案件结果是,法院认定刘某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其坦白情节、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扣押的枪支等违禁品依法予以没收。公诉机关建议的“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意见被采纳,判决结果处于法定刑幅度内且体现从宽。律师在案件中的价值体现在精准判断诉讼策略,避免不利后果;有效争取量刑优惠,助力被告人获得接近量刑建议下限的刑罚;保障程序权利,维护当事人基本诉讼权益;体现司法人性化,增强法官对被告人个体处境的理解,有助于实现“罚当其罪、宽严相济”的司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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