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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的房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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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5 · 1375人看过
导读:离婚诉讼中房产分割情况多样。婚前全款购且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个人财产不分割;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产归首付方,对另一方补偿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属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可协商补偿,协商不成法院按原则判决。房产涉及父母出资要依具体情况判断分割。
离婚诉讼中的房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诉讼中的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诉讼中房产分割需区分不同情况。若房产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属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产归首付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获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补偿。

若房产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双方可协商由一方获得房产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若房产涉及父母出资,需根据出资性质等具体判断是否参与分割及如何分割。

二、离婚诉讼中的财产问题如何处理

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判断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需依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确定。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一般属共同财产。

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诉讼中被告缺席应如何处理

离婚诉讼中被告缺席,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况处理。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不过,由于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需要谨慎处理。

若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会先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被告仍未出现,法院可缺席审理并判决。但在缺席判决时,法院会严格审查原告提交的证据,以确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证据不足,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若被告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应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不能出庭的原因。经法院准许,可以不出庭。

关于离婚诉讼中的房产如何分割,除了婚前婚后购房、登记主体等常见情形,还有两个易被忽略的关键细节需留意:其一,若房产涉及未还清的按揭贷款,分割时需明确未偿还款项的债务归属,以及当前市值与首付比例的认定逻辑;其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即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分割也需结合具体情况判定。若您正面临此类实际问题,对按揭分割、父母出资购房的具体认定仍有困惑,别让模糊认知影响自身权益。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结合您的个案给出精准解答,帮您理清离婚诉讼中的房产分割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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