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法院会先明确财产范围,审查财产来源、购买时间等。
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对该方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
二、离婚诉讼中房产评估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中房产评估流程如下:首先是发起评估,一般由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房产评估申请,法院同意后会确定评估机构。若双方能协商一致选择评估机构,按协商结果确定;若协商不成,由法院从专业的评估机构名单中随机选定。
接着评估机构开展工作,评估人员会到房产实地进行勘察,了解房屋的实际状况、周边环境等因素。之后根据收集到的资料,运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如市场比较法、收益法等,对房产价值进行估算。
最后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包含房产基本信息、评估方法、评估结果等。法院会将评估报告送达双方当事人,若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重新评估。
三、离婚诉讼中房产归属如何处理
离婚诉讼中房产归属处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房产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自身名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购买方所有。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房产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法院也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除了法定的平均分割基础原则外,还有不少实操中容易忽略的要点。比如,主张某项财产属于共同财产时,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若无法提供购房合同、存款流水等有效证据,可能难以获得法院支持;再如,若一方在诉讼前后隐匿、转移共同财产,另一方发现后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还能主张对方少分或不分该部分财产。如果您正面临离婚诉讼,对共同财产的举证方法、隐匿财产的应对策略,或是房产、股票等特定财产的分割细节仍有困惑,别让模糊认知影响自身合法权益,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答疑,帮您厘清离婚财产分割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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