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肖仲鹏律师毕业于长江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本科学士学位。他是湖北刻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证号为142xxxxxxxxxxx960,服务地区为湖北荆州,联系地址位于沙市区江津中路261号楚天都市御湖中心写字楼十层。肖律师执业年限超过5年,执业以来处理案件200余件。他专注于刑事辩护,秉持着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个当事人、每一件咨询都有信心、有耐心、有恒心、有责任心的执业理念,始终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他曾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北京盈科(荆州)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还成功办理了“2020年公安部十大督办案件之一刘某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面对重大压力,通过精准辩护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使其重获自由。
二、主办案例
1.案件类型与核心争议点:这是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核心争议点在于被不起诉人贺XX用刀将被害人孟XX颈部刺伤,造成孟XX一处轻伤一级,三处轻伤二级的后果,需要判断贺XX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律师介入时机与办案策略:在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区分局于2022年4月5日提请荆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贺XX时,肖仲鹏律师介入此案。其办案策略是全面了解案件事实,收集对贺XX有利的证据,从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出发,为贺XX争取从轻处理。
3.具体法律行动:肖律师详细了解了案发经过,得知2022年3月28日18时许,贺XX与孟XX因工作原因在微信群内发生口角纠纷,下班以后,孟XX随身携带一把锤子前往贺XX家中理论,并与贺XX发生争吵,随后孟XX用手抓住贺XX衣服领口,贺XX才顺势用刀将孟XX颈部左右两侧刺伤。贺XX发现孟XX颈部流血后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在原地等待警察到来。肖律师收集了相关证据证明贺XX有自首情节,且贺XX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愿意赔偿被害人并已提存赔偿保证金八万元。同时,肖律师撰写法律文书,向检察院阐述贺XX的行为符合犯罪情节轻微的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
4.最终裁判结果与社会影响:荆州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后认为,贺XX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贺XX犯罪以后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愿意赔偿被害人孟XX并已提存赔偿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贺XX不起诉。这一结果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人性化,既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给予了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的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理的机会,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意义。肖仲鹏律师在案件推进中起到了关键作用,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
若需联系律师,点击其律图网个人主页即可获取电话或在线咨询入口。页面还会展示律师的过往成功案例、专业资质认证,可在沟通前充分了解其专业能力。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