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罪不予起诉的办法有哪些
诈骗罪不予起诉有以下几种情形及办法:法定不起诉依据《刑事诉讼法》,若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情形,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可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存在这些情形。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嫌疑人可积极退赃退赔、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以体现情节轻微,争取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嫌疑人及其律师可从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等方面进行质证,指出证据存在的问题。
二、诈骗罪不予立案还能立案吗
诈骗罪不予立案后,满足一定条件仍可立案。若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控告人可在收到通知后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还能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此外,也可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若认为理由不成立,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应立案。若有新的事实、证据足以证明存在诈骗犯罪事实且应追究刑事责任,也可再次要求公安机关立案。
三、诈骗罪不予立案的情形有哪些
诈骗罪不予立案情形主要有:未达立案标准,即诈骗公私财物价值未达数额较大标准,一般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才构成数额较大,具体数额依各地规定;无犯罪事实,包括行为未体现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财特征,如正常商业交易虽有纠纷但无诈骗故意,或行为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受欺诈;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等;犯罪嫌疑人死亡,依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
当探讨诈骗罪不予起诉的办法有哪些时,我们知道这需要依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分析。比如,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可能不予起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也存在这种可能。此外,如果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或者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等情况,也可能出现不予起诉的结果。你是否正在面临与诈骗罪相关的法律问题,对不予起诉的办法心存疑惑呢?要是对如何争取诈骗罪不予起诉、不同情形下的法律依据等还有不解,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