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理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他就是云南天外天(大理)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他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高级企业合规师资质,毕业于太原工业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自2016年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各类案件数百件,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与严谨的执业态度,荣获“优秀律师”“先进律师”等荣誉称号,是值得当事人信赖的专业律师。
下面通过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来展现他卓越的专业能力。
案情介绍:委托人因与被告一、被告二(夫妻关系)、被告三存在民间借贷纠纷而委托李俊律师。被告一、被告二因经营报废二手车回收生意资金周转,通过被告三(委托人妹夫)向委托人借款13万元。2017年11月,被告三以被告一、被告二名义出具借条,约定月利率1%,一年一付息,借期一年。借款到期后,三被告未按约定归还本金及剩余利息,委托人多次催要无果后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共同归还借款本金13万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办案经过:接受委托后,李俊律师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材料,明确核心争议点。被告一、被告二否认借贷关系,称未出具借条、未收到借款,且案件已过诉讼时效;被告三辩称款项已交付被告一、被告二,自身不应担责。针对这些抗辩,律师团队补充收集证据,如被告一、被告二向被告三出具的原始借条、还款收条,以及2021年8月各方协商还款的视频资料(附书面文字),以此证实借款交付事实及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庭审中,律师围绕委托代理关系展开辩论,指出委托人将款项交付被告三委托出借,被告三以自己名义与被告一、被告二建立借贷关系,后已完成双方信息披露,被告一、被告二在协商中亦作出还款承诺,符合《民法典》关于委托合同的相关规定,委托人有权直接向被告一、被告二主张权利。针对诉讼时效争议,律师提交视频证据,证明被告一、被告二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同意履行还款义务,依据法律规定,其无权再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抗辩。
案件结果: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李俊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委托人与被告一、被告二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关系。判决被告一、被告二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委托人偿还借款本金129000元及截至2025年4月9日的欠付利息47462元(合计176462元),并支付以129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4月10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利随本清);案件受理费2445元,由被告一、被告二承担1803元。被告三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委托人的核心诉讼请求得到充分支持。
李俊律师始终秉持“律师首先是一种职业,而后才是一种力量。未尽本分,无以担当。心向正义而不以正义自居,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律师最大的正义”的执业理念。在多领域的案件中,他都凭借专业、严谨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他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法律的公正与威严,成为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坚实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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