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2.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这里的“传播”,包括播放、出借、运输、携带、展览、发表等行为。如果传播的是淫秽物品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等,达到上述标准,就可能构成此罪。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达到规定数量标准的,依照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具体的数量标准可能因地区等因素而有所差异。
二、传播淫秽物品罪如何定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认定本罪,首先看传播的是否为淫秽物品,需依据相关鉴定标准判断。其次,要考量传播行为及情节。“情节严重”一般指多次传播、传播对象众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比如多次向多人发送淫秽视频。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需注意,若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罚更重。
三、传播淫秽物品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传播淫秽物品罪中,适用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比如犯罪情节较轻,传播范围较窄,社会危害较小等情况。其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这要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贯表现、犯罪后的态度等。再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最后,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例如案件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时间较长,导致法定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仍在办理中。需注意,具体能否取保候审,要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审查决定。
当我们探讨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时,需要知道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并且,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涉嫌规定情形的,也应予以立案追诉。你是否对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立案标准还有其他疑问呢?比如传播淫秽物品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若有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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