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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信用卡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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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2 · 1193人看过
导读: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妨害信用卡管理有多种情形应予立案追诉,包括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或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达到一定数量,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达规定数量,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出售等伪造或骗领的信用卡。触犯该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等,数量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至10年有期徒刑及相应罚金。
妨害信用卡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妨害信用卡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妨害信用卡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1张以上的;或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10张以上的。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5张以上的。3.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触犯该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单处1万至10万元罚金;数量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至10年有期徒刑,并处2万至20万元罚金。

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5个等级有哪些

我国《刑法》并未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划分为5个等级,而是根据不同情形定罪量刑。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司法实践中,“数量较大”“数量巨大”有相关司法解释明确标准,如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50张的,认定为“数量较大”等。

三、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中包含储蓄卡吗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中的“信用卡”包含储蓄卡。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储蓄卡具备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功能,属于上述解释所界定的“信用卡”范畴。因此,在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认定中,涉及非法持有、运输、骗领储蓄卡等符合该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同样会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论处。

当我们探讨妨害信用卡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时,要知道这一标准有着明确规定。比如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就会立案追诉。还有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也会被予以立案。此外,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十张以上的等情况同样会立案。若你对妨害信用卡的立案标准相关细节,如立案后的具体流程、不同情节的量刑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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