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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能否进行夫妻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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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2 · 1871人看过
导读:婚姻存续期间通常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存在法定情形则除外。法律规定,在此期间一方请求分割,法院一般不予支持,除非有重大理由且不损债权人利益,比如一方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疾,另一方不同意支付医疗费用,此时夫妻一方可在婚姻存续期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能否进行夫妻财产分割

一、婚姻存续期间能否进行夫妻财产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般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有法定情形除外。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所以,在出现上述法定情形时,夫妻一方可在婚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二、婚姻存续期间买车写一人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婚姻存续期间买车写一人名字通常算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购车行为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即便车辆仅登记在一方名下,只要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该车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明确该车辆归登记方个人所有,那么应按照约定处理,该车辆就不属于共同财产。所以,判断车辆是否为共同财产,关键在于购车资金来源及夫妻间有无财产约定。

三、婚姻存续期间经营性债务如何承担

婚姻存续期间经营性债务承担需分情况判断。若该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或一方经营但收益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债权人可向夫妻任一方主张全部债权。 若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经营性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负债一方承担。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夫妻双方可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债务承担方式,但该约定通常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

婚姻存续期间能否进行夫妻财产分割呢?答案是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的。比如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就有权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另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时,也能够要求分割财产。要是您对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的具体情形、程序等还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帮您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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